2010年11月24日

丟掉50樣東西,書籍篇

要把自己花錢買的東西,扔到資源回收箱,著實不是件簡單的事。

以下是《丟掉50樣東西,找回100分人生》的書籍介紹:

很多人因為放不下一切,只好放棄夢想。——曹蘭
「放」的快樂是很久的,「得」的快樂是一時的。——金惟純
看見美好未來的方式很多,但最簡單、最不求人,卻一直被遺忘的方法,就是:
丟東西!
我知道你一定不相信,但是,丟掉50樣東西,你想要的好事確實會發生。
20件很少穿的衣服,只算一樣,丟掉。
一直沒用完的洗髮精、N年沒打開的文件、勾起往事的紀念品、舊照片、甚至是msn的連絡人……都丟掉。
為什麼是「50樣」、而不是20樣、30樣?作者蓋兒‧布蘭克說,無論你丟棄的是曾經具有多重大意義的東西,你都得持續地丟,至少丟滿50樣。在這過程裡,你一次次檢視自己需要什麼、該拋開什麼,你將變得越來越能凝聚「勇氣」、越來越能明快的「做決定」,也越來越善於擺脫內心壓抑、自我設限的聲音。很多時候,你不學會放手,就沒辦法重新來過。

擁有很多東西,可以滿足自己的安全感;但隨著東西愈來愈多,佔去生活空間、害怕失去,反而成為生理及心理上的負擔。如果每天回到家,走進自己的房間,都有到漂亮民宿、飯店的感覺,就是一眼望去只有簡潔舒適的環境,而不是堆疊陳列許多雜物。

書籍就是一個很不容易處理的物品,在書店看到喜歡、需要的書,花錢把它買回家通常不是困難的事;但日子久等書櫃爆滿後,也沒有空間擺放新書櫃,開始在其他地方堆疊,就會造成生活空間的凌亂。而且把新買的書跟琳瑯滿目的舊書放在一起,也很容易忘記自己最近想閱讀的新書。

超過三年以上的舊書,我重新檢視一次,選擇留下或丟掉。

有一些書,我選擇留下來:

  1. 經典書籍,雖然看過之後就很少再翻,只要空間足夠就當作收藏。當然每個階段會認為是經典的書都不一樣,或許這次選擇留下,下一次就會覺得可以丟了。
  2. 談理論、概念的書,內容即使過了十年仍有參考價值。但如果已經過了十年,或許就要再思考是不是該丟。
  3. 對自己有紀念價值的書,在空間允許的情況,我留下了一些,例如小學第一次接觸QuickBasic語言的幾本書,雖然內容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但卻代表一些回憶。

有很多書,其實都該丟(拿去拍賣、樂捐或回收)了:

  1. 超過一年沒翻閱,想不到理由可以留下的書,也想不出以後什麼情況還會拿出來翻閱。
  2. 在學習階段需要的工具書,但已經過了該階段,學校的教科書大多是此類。
  3. 講解操作方法的書,可以當作是說明書,如果操作東西已經再也不會用,就可以丟了。
在這個原則下,我清掉了三箱書。

認真想過什麼東西該丟,什麼東西值得留下後,下次花錢買東西的時候,準備打開荷包的時候,就更容易想清楚該不該、值不值得買,而不會衝動行事,把不久後就用不到的東西給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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