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8日

公路車小升級

話說在八個月前的300K之役後,我的公路車就整台拆光光,進行淋雨後的大保養,…


那時花了很久才把車子重新上油、打蠟,看起來像新的,但一些耗材已經不堪使用。

雖然需要更換的材料已經都買好,但連車帶料丟在牆角長灰塵好久,當兵真的累,回家就只想補眠。

經過幾番波折,終於在今天下午把車子重新組好,參考露天王老闆(bike3006)的建議,將握把帶換成紅色、外管換成白色,讓外觀變得比較亮眼些。



這次升級的項目有:
- JAGWIRE L3白色煞車/變速外管、JAGWIRE鋁套
- TOKEN紅色握把帶
- 鐵氟龍黑色煞車線/變速線
- KMC X10黃金鏈條

2009年11月23日

距離登出還有225天

距離退伍還有225天, 也就是19383766秒,經過了33.4275%

終於熬過1/3的日子,開始有麻痺的感覺,日子就是一天天給它熬過去而已,沒甚麼大不了。

入伍訓的時候,以為自己真的會變成資處士。
士官訓的時候,以為自己真的會變成人事士。
抽完籤發現還好是資訊作業士。
等下部隊才發現自己真正的身分是勤務領導士,要背值星的班長,該死。

入伍訓的時候,每天照三餐打飯打雜操單戰累得要死;士官訓的時候,每天照三餐背書背到吐;等到下部隊,每天照三餐站哨站到飽。

受訓的時候,還暗自慶幸自己沒被點出來當實習幹部,學習喊口令帶部隊;但人生真是無常,到部隊連學習的機會都沒有,就要站在部隊前面,當個該死的菜下士班長,在資深老兵學長面前,拼湊著幾句不太熟的口令,等著出糗,先被笑,然後被罵。

別單位的志願役學長說,他當初很菜的時候,也是一路被罵到會,哪有人天生就知道怎樣當兵,多被罵幾次就會了嘛。

其實現在當兵算很輕鬆啦!會嚴格要求體能的單位不多了,但是體力負擔的減輕,是用心理壓力的增加換來的,人很少、役期很短,一個人要兼任很多業務,之前負責的人還沒交接完就退伍了,尤其是到部隊後被送去受訓的人,往往回來之後,原本的業務負責人早就不在,一直被罵、被罵,被罵到學會怎麼做是很正常的。

其實都是心態的問題,當兵能學到的東西不多,不過就是學會在心情極度低落、身心疲憊的時候,還能夠承受壓力,盡可能地把事情搞定,或是想辦法解決根本不可能搞定的事,或是咬緊牙根接受劈哩啪啦的一頓罵,或是面對期待的休假在無聲中消失。

這次的休假時間剛好是週末,難得的例休,放假的日子只求吃飽、睡飽,其他都無所謂啦。

星期六在台中小聚餐。

[食]
+ 書報館義大利麵(SOGO旁的一館)

星期日跑到南台灣悠閒一下,在墾丁的民宿住一晚。

[住]
+ 金沙灣旅店(墾丁街)

[食]
+ 小牛村牛肉麵(恆春市區)
+ 小杜包子(恆春市區)
+ 迪迪小吃南洋料理(墾丁街)
+ 鴨肉麵線(旗山老街)

2009年11月10日

[大兵隨便記] 當兵被懲處記過會影響日後公職考試及升遷嗎?

即使是當過兵的人,也很難明確回答這個問題,到底在當兵的時候,跳進別人挖的洞、踩到長官的地雷、被點名背黑鍋,莫名其妙就在軍中紀錄多了申誡、小過、大過…到底會不會影響往後的公職考試及升遷呢?

還記得不久前受人事訓的時候,教官告訴我們以後想考公職的人,就小心別在軍中被記過。

也有很多退伍的朋友,被記大過可能就不能當公務人員。

別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了!

考選部的FAQ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具有本法所定應考資格者,得應本法之考試。但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二、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四、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至各項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者服務機關之考績或升遷與軍中服務紀錄無關。

所以說…不願役就是無敵嘛…假被扣完之後更是變身超級無敵!只要這輩子沒打算當職業軍人…當兵不過就是參與演出一齣狗屁爛戲罷…每天數包子、聽著汪汪聲在耳邊飄盪,日子過很快的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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